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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湖南省编委湘编直(86)24号和省卫生厅湘卫医字(86)第6号文件精神于1986年3月成立。中心现为独立法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医院及公众提供临床检验服务,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临床检验教学医学检验科学研究,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自1997年开始承担全省采供血机构的血液质量检定(湘卫医发[1997]17号)工作。“湖南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和“医院协会检验专业管理委员会”挂牌于中心。
(二)机构设置。
        中心成立之初,由省人民医院代管,核定编制5人,办公地点暂设省人民医院内。后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湘人直编〔1990〕60号文件确定,人员编制由5名调整为10名。1992年,经省卫生厅研究同意,办公地点搬迁至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住院部十楼(租赁)。1993年,经省卫生厅研究,报省编委批准同意(湘编办函〔1993〕24号),我中心改挂省儿童医院。1994年,我中心经湘卫医〔1994〕22号文件明确为经费单列,独立核算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004年,经省卫生厅党组研究决定(湘卫人发〔2004〕7号),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成建制并入省脑科医院,对外仍保留中心的机构级别,名称和承担的业务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  319.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单位支出预算  319.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19.96  万元。
(注:与上年的收支增减对比情况一定要作出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19.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9.96  万元,占10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  176.56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  14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专用材料 支出 143.4 万元,主要用于临床检验试剂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1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1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13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材料采购预算 143.4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2021年无新增计划。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19.9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6.56   万元,项目支出143.4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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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3/23 11:36:49,点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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