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关于临床检验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和联系医疗机构: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临床检验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1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17日
抄送:省临床检验中心,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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