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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同步开展2016年第2次“临床检验医疗质控指标”室间质评的通知

关于2016年全国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第2次室间质量评价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指标(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 [2015] 252号)”精神与要求,按照2016年全国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计划,各省已顺利完成第1次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现按计划即将开展第2次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评价质量指标与数据采集时间
  本次活动仅评价月度质量指标(以月为单位统计),共10项:
  标本类型错误率、标本容器错误率、标本采集量错误率、抗凝标本凝集率、血培养污染率、检验前周转时间、实验室内周转时间、检验报告不正确率、危急值通报率、危急值通报及时率。
  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16年6月份数据。
二、回报方式
  与常规室间质量评价相同,参加实验室通过在线EQA回报结果。请登录您省临床检验  中心网站,使用您单位室间质量评价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室间质评用户登录”,进入“室间质评”—“质评试验上报”上报结果。网上上报后请在“已上报数据”中核对数据。
三、调查对象
  所有医院的检验科(包括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独立实验室,厂家除外)
四、调查时间
  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所有上报数据均应真实,并可靠统计。如确实无相关记录或未统计,请在相应表格处填写未统计。最后我们将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将统计结果通过您省临床检验中心网站反馈给各上报单位。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联系人:叶圆圆   王治国
  联系电话:010-58115054
  邮箱:
zgwang@nccl.org.cn
 

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检验中心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代章)

2016年9月12日

 

附件一 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调查(2016年第2次)

附件二 “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表格填写说明(2016年第2次)


备注:还未上报今年第1次质控指标数据的实验室仍可继续上报。

第一次质控指标填报要求

时间:2016/9/13 8:27:23,点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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