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报2017年医疗质量数据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医疗质量数据抽样调查工作的函(国卫医质量便函[2017]234号)》文件,已被选定参与医疗质量数据调查单位的检验科,请尽快上报你科“临床检验专业数据调查表”,调查内容为“临床检验质量指标”相关数据。回报网站为http://www.ncis.cn/,回报方式请咨询所在单位医务科。

国卫医质量便函[2017]234号

时间:2017/8/4 19:11:50,点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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