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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和血液质量检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采供血(浆)机构: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和采供血(浆)机构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的互认,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83号)等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和采供血(浆)机构实验室应加强质量管理,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从2014年开始,我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参评发生重大变化,现将湖南省2014年度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和血液质量检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自行下载保留),望各有关医疗机构、采供血(浆)机构等实验室遵照执行。
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2014年3月24日
时间:2014/3/24 11:54:28,点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