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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间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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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度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的通知

全省各医疗、采供血(浆)等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92号)等要求,医疗和采供血(浆)等机构实验室应加强对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建立覆盖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IQC),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EQA)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为推进我省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质量,做好我省2023年度临床检验EQA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3年度临床检验EQA活动经费由省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参评单位无须缴费。不接受未经过省临检中心审核登记的实验室参加EQA活动申请。
      二、我省2023年度临床检验EQA计划包括湖南省医疗机构实验室EQA计划、湖南省采供血(浆)机构实验室EQA计划和湖南省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EQA计划。项目类别包括常规化学、血细胞计数、凝血试验、尿液化学分析、形态学检查、感染性标志物、临床微生物、血型(ABO+Rh)、肿瘤标志物、特殊蛋白、糖化血红蛋白、核酸检测(病毒学)、内分泌、心肌标志物、粪便隐血试验。另新增G和GM实验、人乳头瘤病毒基因分型(HPV)、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甲乙流、肺炎支原体)、流式细胞相关检测为2023年调查项目,根据申报情况而定。
为做好全国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调查,从2020年开始,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调查正式作为我省临床检验EQA计划(单列),并纳入EQA活动参评实验室年度综合考核。调查对象为所有参评医院检验科及独立检验机构。
      三、我省2023年临床检验EQA和IQC数据继续执行网络回报方式。EQA样本检测结果和IQC数据回报以及评价成绩下载均可通过中心网站(www.hnccl.com.cn)完成。
      四、需新增参加我省2024年度EQA活动和增项的实验室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中心提交《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或以顺丰速递方式至中心,中心将按湘检中字〔2020〕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EQA活动有关事项请参照《湖南省2023年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EQA)计划》执行。

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3年1月16日

时间:2023/2/1 17:43:00,点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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