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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计划
各有关医疗、采供血(浆)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83号)等规定,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浆)机构实验室应加强质量管理,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为做好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和采供血(浆)机构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临床用血安全,推进同级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的互认,现下发2016年湖南省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计划。
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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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2/25 11:03:19,点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