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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间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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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次全国临床检验质量指标调查活动通知

全省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麻醉等6个专业质控(2015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 252号)”精神与要求,2020年1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将临床检验15项质量指标纳入到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中。为进一步落实临床检验质量指标的贯彻与应用,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省内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全国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同步开展2021年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EQA)活动。
       该项EQA活动已纳入我省临床检验EQA计划,要求省内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充分利用实验室信息系统(LIS)和医院信息系统(HIS)对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内部监测。质量指标统计分为月度指标和年度指标,月度指标每年开展两次调查,第1次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20年12月份数据,第2次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21年6月份数据;年度指标每年开展一次调查,要求回顾采集和统计2020年一整年数据。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在本次质量指标调查活动中,增加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的第13项指标“通过国家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数”相关的两项指标和“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试行)”的第12项指标“省级室间质量评价临床检验项目参加率与合格率”两项指标。填报要求详见附件。
       调查对象为所有参加我省2021年临床检验EQA计划的医院检验科和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独立实验室。第一次质量指标调查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20日。 
        质量指标数据的回报方式与常规室间质量评价回报流程相同,在中心网站首页右侧的“EQA会员登陆”栏,使用实验室编码及密码登录。在新的页面点击进入“室间质评”—“质评试验上报”,点击“2021年临床检验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室间质量评价质评上报表”上报结果。网上上报后请在“已上报数据”栏中查看是否发送成功。回报表分为三部分:(一)医院和实验室基本信息、(二)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和(三)新增检验全过程质量指标,其中前两部分为必填项,第三部分为选填项,前两项均填完才为上报成功。建议先打印附件二的word版本回报表,填写完毕后再进行网上回报。
 
       联系人:张裕  杨丽华
       联系电话:0731-85232329  85232274

湖南省临床检验中心
2021年3月12日

时间:2021/3/12 10:47:57,点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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